商务部:对美日韩等国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11月30日,商务适用施发审调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77号公告,部对苯硫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美日醚美国、国进韩国和马来西亚的口聚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反倾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销措对原产于日本、起期美国、终复韩国和马来西亚的商务适用施发审调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部对苯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美日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国进对原产于日本、口聚美国、反倾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53号公告、2021年第34号公告和2022年第2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日本公司:东丽株式会社 (Toray Industries, Inc.)26.9%、DIC株式会社(DIC Corporation)27.3%、宝理塑料株式会社(POLYPLASTICS CO., LTD.)25.2%、东曹株式会社(Tosoh Corporation)25.6%、出光复合材料株式会社(IDEMITSU FINE COMPOSITES CO., LTD.)33.6%、住友电木株式会社(Sumitomo Bakelite Co., Ltd.)34.5%、其他日本公司69.1%;
美国公司:苏威特种聚合物美国有限公司(Solvay Specialty Polymers USA, LLC)214.1%、富特朗实业有限公司(Fortron Industries LLC)220.9%、其他美国公司220.9%;
韩国公司:东丽尖端素材株式会社(Toray Advanced Materials Korea Inc.)26.4%、HDC聚合物株式会社(HDC POLYALL Co.,Ltd.)32.7%、其他韩国公司 46.8%;
马来西亚公司:宝理塑料(亚太)公司(Polyplastics Asia Pacific Sdn. Bhd.)23.3%、迪爱生复合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DIC Compounds(Malaysia) Sdn. Bhd.)40.5%其他马来西亚公司40.5%。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知识)
- 6G、无人机、无人艇 硬核科技绘制发展新蓝图→
- 泽连斯基:乌美就领土问题讨论长达6.5小时
- 香港廉政公署就大埔火灾拘捕2人
-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这些地方已实现→
- 中国以最高票连任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 火热!《疯狂动物城2》6天票房破20亿元
- 难忘十五运会,聆听各地记者的全运记忆
- 五场攻进42球!U17国足强势晋级2026年U17亚洲杯
- 国台办回应2名台胞在日遇袭: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天亲 日方应尽快严惩肇事者
- 航行警告!南海部分水域有火箭残骸掉落 请远离该区域
-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公布大埔火灾募捐情况:近150万人次捐赠
- “冻”真格了!多地累计降温将超15℃
- 南方多地干燥程度同期少见 明天东北等地降雪明显增强
- 四川民企造出高超音速导弹?凌空天行回应:已量产
